日盛金大股東是不是陸資,再說不清,金管會將出手開罰。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8日表示,日盛金大股東之一建群投資的最終受益人,至今無法清楚交待當年的金流,證明自己是最終受益人,金管會將在近一、二個月內確定懲處方式,可以是罰鍰或限期出清股票。
至於建群投資是否是陸資?目前正由投審會清查中,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日盛金大股東的最終受益人,有些出生地是中國大陸,但目前是加拿大或美國國籍,讓外界有疑慮,2月2日已請投資人提出說明,對方在2月26日已有提出一部分資料,但仍要進一步釐清,張銘斌表示,若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原則上一定要事證非常明確,會請投資人盡速答覆。
黃天牧強調,日盛金大股東是否是陸資,與3月23日前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是兩回事、兩項法規,金管會審公開收購,是確定收購者是否是陸資,但被收購者是否有陸資,則是依其他法規處理。
建群投資若申報不實,金管會也可以處份,目前就是金流一直無法釐清,申報不完全的處分「會在未來一、二個月確定」,依金控法可以罰款或限期出清,立委郭國文說:「是否比照大同陸資,限期處份出清股票?」,黃天牧說,只能說是可能性之一,但仍未確定。
立委林楚茵也表示,若日盛金大股東有陸資,但遲遲未能釐清,參與富邦金公開收購,錢就可以匯出台灣獲利了結,違法事實就煙消雲散,無法追回?
張銘斌回應,目前這家香港公司並沒有申請轉讓日盛金持股,未來匯出時投審會仍是可以審查、檢視。
同時張銘斌亦表示,當年核准建群投資投資日盛金, 是經過仔細、嚴格審查,政府並沒有「迷迷糊糊放行」,當時並沒有構成陸資的定義,即便現在也還沒有,只是建群投資的最終利益歸屬者有部分出生地在中國大陸,但目前可能是美國或加拿大籍,使大家有疑慮,是否是大陸地區人民,仍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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