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姓男子與大陸公司合作設立「易支付」網站,涉嫌以第三方支付為名義,非法從事地下匯兌,近2年間與多名共犯經手超過21億元,不法獲利242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游男等6人,並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
起訴指出,游男2019年3月起至今年1月28日止,與大陸公司ETRANS合作設立「易支付」網站,供不特定人註冊會員,透過第三方支付匯入新台幣後,「易支付」再依指定匯率換算人民幣價值,兌換成支付寶點數,轉入會員指定的支付寶帳號,並從中收取20元手續費及3%至5%退佣。
另外,游男還與姜姓男子等人成立通訊軟體群組,與身份不詳的大陸人士「冬冬」合作,替有需求的台商換匯。某銀行的余姓協理因與游男認識,將許多銀行客戶介紹給游男地下匯兌,也被認定為共犯,今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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