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經濟部能源局30日舉辦台歐盟風能研討會,歐洲經貿辦事處長高哲夫(Filip Grzegorzewski)、歐盟能源總署能源政策策略與協調處長伯雷洛(Cristina Lobillo Borrero)在會中多次提出,台灣發展離岸風電有太多的限制,台灣正在制定區塊開發規則,若要導入更多國際開發商,就必須要遵照國際貿易規則,現在的形式不是對於利益最好的發展形式。
王美花31日上午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在發展離岸風電時,第二階段潛力場址設有2個機制,一個是遴選、另一個是競標,在遴選這部分已按照產業關聯性開過70場說明會,在執行過程確實遇到一些困難,政府也有彈性調整,讓所有人在合理範圍內執行,「對台灣來說,我們都非常重視WTO相關規定,這樣的執行方法,我們不認為有違反WTO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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