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燒,全國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全面停課,台中市卻有幼兒園、托嬰中心老師被要求簽署自願無薪假,老師紛在臉書粉絲專頁抱怨惡質園方。台中市教育局22日表,老師薪資來自學生家長繳交的學雜費項目,依《台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規定》,各園仍應支應教職員工薪資,不得要求其請無薪假,將展開訪查,保障老師權益。
多名幼兒園、托嬰中心老師向市議員羅廷瑋投訴指出,全國停課目的希望在近日疫情升溫的情況下避免群聚,但開始實施停課後,許多老師卻突如其來收到被要求休假,甚至用特休無薪假。
羅廷瑋接獲多老師匿名來電,甚至也有家長打來幫老師陳情,抱怨成為受害者沒有收入,許多代為陳情家長也說,詢問過停課退費標準訂定,只有退部分餐費、交通費等等,幼兒園是在有收入情況下,不應犧牲這些老師,家長擔心孩子就學環境,為老師受委屈鳴不平。
許多老師打來向羅廷瑋陳情,不乏有準公共幼兒園或私立幼兒園老師,但不敢表明自己的姓名與幼兒園,擔心被老闆給盯上,甚至爆料有許多幼兒園,開出選項給有半薪加上扣特休,或要求老師簽署自願放假等文件。
羅廷瑋強調,疫情嚴峻的確會有各個行業經濟上損失,但不應只犧牲一方,勞方與資方更應該互相支援與體諒,共體時艱來渡過疫情。
「這也不是台中才有的事情,台北也陸續有民意代表發聲」,羅廷瑋說,國教署也發公文明確表示不能放無薪假等措施,希望業者守法,呼籲老師若有被要求簽署奇怪的文件,或是自願無薪假的切結書切勿填寫。
教育局長楊振昇指出,部分幼兒園老師被要求簽署停課期間自願放無薪假,由於老師的薪資來自學生家長繳交的學雜費項目,依據《台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規定》,此段停止到園期間,幼兒園需退還家長的費用項目,包含午餐、點心及交通費;至於支應教職員工所需的學費及雜費無須退還,各園仍應支應園內教職員工的薪資,不得要求其請無薪假。
楊振昇表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21日通函各縣市,教育局已公告於網頁,並要求各園配合辦理,列入近期訪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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