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案7533為東勢44歲婦人,不久即有網友轉傳石岡區張姓里長截圖,內容指應是石岡區某里民眾,引發網友困惑。民眾投訴「至今仍有假消息轉傳」,張姓里長對地方造成紛擾表示歉意,籲勿再轉傳。東勢分局已收集相關事證,函請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裁處,若認定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金,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台中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9日下午記者會公布新增33例本土確診個案,其中案7533為東勢44歲婦人,未有公共場域足跡。不久隨即有網友轉傳石岡區張姓里長通訊軟體截圖,內容指案7533應是石岡區某里民眾,是跟案2353有聚餐、旅遊,因2353確診時被匡列採檢,一採陰後居家隔離,5/27再次採檢確診陽性,這段期間居家隔離,因此沒有公共足跡。
石岡區里長跳出來認領東勢確診者,引發石岡居民恐慌,也有東勢人困惑「到底是哪裡的確診者?到底要相信誰?」台中市疫情指揮中心當時即再度強調,案7533歲婦人的確是住在東勢,並未在石岡置產或設籍。
事隔一個禮拜,有多名民眾投訴指出「仍有張姓里長截圖在網路流傳。」對此張姓里長致歉表示,因有民眾告知某里有民眾被救護車載走,加上清潔隊進行環境消毒,確診地圖又出現石岡有1確診個案,好心提醒居民注意,並非惡意散佈,對地方造成紛擾感到抱歉,希望大家不要再轉傳。
東勢分局證實接獲民眾檢舉有關疫情爭議(假)訊息,已積極蒐集相關事證,函請權責機關認定。若確實散佈假訊息,將視涉案情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金,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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