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件標示著歐洲價值1兆美元的創意產業和線上平台之間,曠日費時的法律戰最新的進展。創意產業業者要求平台,對於上傳的未經授權的作品進行賠償或應採取行動。
在第一個案例中,音樂製作人Frank Peterson在德國控告了YouTube和谷歌,因為用戶在YouTube上傳了他擁有版權的許多歌曲。
另一件案例中,德國出版商Elsevier對檔案託管服務商Cyando提出了控告,用戶在2013年在其平台上上傳了幾件Elsevier的作品。
德國法院隨後向歐盟法院尋求建議,歐盟法院在周二就這兩起案件做出判決。
歐盟法院表示,線上平台營運商目前原則上不會對公眾發布這些非法的和受版權保護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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