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表示,進口人辦理「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須上傳「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明細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退稅,經核准後,海關再開立支票交進口人兌領。

不過,配合今年5月26日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自6月1日起新增帳戶撥款退稅方式,即進口人申請退稅時,一併提供車主金融帳戶,退稅案件於海關核准後,將新車貨物稅撥入該帳戶,退還新車車主,迅速又便利。

關務署指出,109年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案件數共3920件,核准車輛數達64389輛,核退總金額約31億元,進口人可多利用以金融帳戶撥付退稅,也可避免疫情期間接觸風險。

#退稅 #金融帳戶 #汽機車汰舊換新 #進口人 #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