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林姓老翁今年初到在健保大樓前,見吳姓女子雨傘置於門口,竟起貪念,拿走雨傘,台北地院依侵占罪判處林翁罰金6000元。
檢方調查,今年1月8日下午4時50分許,林翁在台北市健保大樓前,見吳姓女子的1把雨傘放置於門口之傘架上,竟伸手拿取後離去。事後吳女發現傘不翼而飛,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循線查獲林翁到案。北檢起訴林翁,林翁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翁貪圖小利,即侵占他人物品,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雖然林翁認罪,但迄未返還雨傘或賠償被害人損失,判處罰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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