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藻礁等4大公投因疫情延至12月18日投票,為保障軍、警、消和受刑人、收容人的投票權利,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賴香伶今天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主張以移轉、通訊、指定場所投票來完備法制,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版本,力拚下會期完成修法,在年底公投上路。

賴香伶直言,這一年多來最沒共識的法案都充斥政治性,過去各政黨對不在籍投票各有盤算,導致雷聲大雨點小,延宕至今未進入法案的逐條討論,而公投因疫情延期,引發遠距投票等作法的討論,很可惜臨時會因民進黨阻擋而毫無進展。

張其祿表示,公投法25條已規範全國性公投得以用不在籍投票,但至今並沒有真正不在籍投票法的規定,而不在籍投票方式多元,包含移轉、通訊、指定場所、電子、代理投票等。

張其祿說,民眾黨團提出的「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主張移轉、通訊、指定場所投票先行,立法院儘速完備法治,若能順利修法,未來更應擴及到總統、立委等公職選舉,也有民團要求地方性公投也適用,這都可納入考量,進而提高公民參與權益。

賴香伶呼籲,希望各政黨能在下會期把「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召集朝野協商凝聚共識完成修法,力拚年底公投投票時就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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