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雄廖姓男大生見女友的室友長相可人,在今年1 月趁著到女友在校外的租屋處時,偷偷將自己的手機放浴室內,並趁著女室友進入洗澡之際,用具有遙控功能的AppleWatch電子錶,偷拍女友的女室友洗澡,一連拍攝40張美女出浴圖裸照,女方在洗到一半時,發現浴室內有手機照相聲響,嚇得奪門而出,事後立刻向警方報案,廖男依妨害祕密罪判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根據據判決書記載,廖姓男大生於民國110 年1 月13日22時15分許,在高雄女友租屋處,將自己的IPHONE行動電話放置於浴室內,並以AppleWatch
操控開啟拍照功能,連續拍攝其女友之室友沐浴之影像,涉嫌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
女室友沐浴一半時,發現浴室內竟然有行動電話正在自動拍照,驚覺自己遭到偷拍,立刻出門報警,但廖男趁隙將照片刪除,員警到場後,當場在廖男手機相簿垃圾桶資料夾內,發現女室友沐浴照片40張,立刻將廖男帶回偵辦。
法官審理後認為,廖男為滿足個人慾望,無視他人於日常生活中可合理期待之隱私維護,竟在其女友租屋處之共用淋浴間內擅自以手機竊錄被害女大生,非但侵害告訴人之人格隱私權,也造成其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但法官考量廖男犯後坦承犯行,依妨害祕密罪判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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