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養豬場全面禁用廚餘至9月30日,新北市轄內擁有85場廚餘養豬場,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將依循中央指示補助養豬場飼料及廚餘清運費用,並提醒豬農申請補助期限至9月30日截止,請儘速至各轄區公所辦理。
農業處表示,依中央規定,停用廚餘期間廚餘養豬戶每頭豬可補助飼料500元,若轉型而永久使用飼料每頭則可補助2500元;另外對於養豬場廚餘清運油資補貼,則依畜牧場申請頭數補助1.5至3.5萬。
農業處提醒養豬業者,此次暫停使用廚餘飼料及油資清運補貼申請至9月30日截止,請廚餘養豬戶備妥申請書、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正影本、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廚餘再利用檢核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負責人(或委託人)存摺封面影本至各區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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