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黃姓男子2019年11月於基隆監獄戒護科服替代役,協助代收新收收容人攜入錢財,卻於服役期間心生歹念,涉嫌竄改資料,侵占周姓收容人5000元保管金。基隆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將黃男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黃男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3日,於基隆監獄戒護科服替代役,主要協助內勤管理員業務,包括文書傳遞、代收新收收容人保管金業務等。依規定,新收收容人進入後,會先交付攜入錢財,黃男負責協助代收,並將收取金額填載於登記簿,收容人會當場簽名蓋章,資料會再交由總務科清點,確認無誤後,登載為保管金。
但黃男卻於2020年10月13日下午1點多,辦理代收周姓收容人保管金業務時,萌生犯意,竄改登記簿上金額,從9570元中抽走5000元,占為己有,直到周姓收容人察覺有異,向基隆監獄反映,事情才曝光。
檢警調查時,黃男坦承犯行,並於2020年10月21日與周姓收容人和解,賠償5000元。檢方認為,黃男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情節輕微,考量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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