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擬刪除監護處分5年的執行期間上限,並新設「緊急監護」制度,司改會召開記者會表示,修法不宜倉促通過,應該審慎考量司法精神醫學與社區支援照顧的觀點,通盤檢討處遇資源,給予觸法精神疾患者妥適處置與實質協助,方能切實回應社會安全的需求。

司改會表示,長期設有「監護處分」制度的台灣,本次草案進一步擴及「緊急監護」,勢必受到更多的質疑與挑戰,再者,草案又要如何與《精神衛生法》搭配運作,目前也未見相關檢討。

司改會認為,為落實真正的社會安全網,機構內及機構外處遇資源的充實為首要任務,應該將資源挹注於窘困的人力及服務,讓司法、衛政、警政、勞政、社政單位合作,適度結合社區關懷系統進行整全性照護,才能填補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司改會表示,如果讓治療將淪為口號,修法後徒令觸法精神疾患者面臨無盡的隔離監禁,不僅使得司法精神醫學獨力承擔起過重之責任,也未能對於現況提供協助。

且過度傾斜於懲罰性的修法,透過無限期拉長監護處分的期間,不僅遠離整合性照護的理想、無法確保受處分人之醫療權益,更使得受處分人精神健康狀態因為長期機構化影響而惡化,問題無法獲得緩解、汙名持續蔓延,也讓社會始終處於威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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