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台開內線交易案,經過16年的偵審,檢方起訴求刑8年,經16年爭訟、台灣高等法院5次更審,最高法院維持更五審判決,考量符合速審法減刑要件,依內線交易罪將趙判刑3年8月定讞,趙建銘須入獄。

同案被告趙建銘的父親趙玉柱當時是總統親家,利用內線消息買入股票獲利高達3000多萬元,最高法院考量他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判刑4年;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判刑3年8月、游世一判刑4年4月,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台開案起因2005年,趙建銘受邀到三井日本料理與蘇、游等人吃飯 ,席間蘇德建透露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趙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與游世一聯手低買高賣,在台開股價上漲時脫手,賺取高額暴利。

一審法官引用「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將趙建銘重判6年徒刑,二審到更二審都加重改判7年,直到更三審認定內線交易獲利未超過1億元,開始輕判4年徒刑;更四審則改判刑3年,但遭最高法院撤銷。

更五審認台開內線交易案不法獲利總額逾1億元,須依內線交易罪加重處罰,但趙建銘未實際獲有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依速審法減刑改判3年8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台開案最高法院終於拍板定讞,長達16年的爭訟終於建立了〈台開案內線交易認定標準〉對於法的安定性、可預測性建立了日後各案件可循的依據,包括具體、明確訊息認定標準、重大性的標準及犯罪所得的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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