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游姓老翁去年不滿立法院長游錫堃倡議台美建交,陸續寄2封恐嚇信件,內容提及「叫游錫堃一家人,承擔滅門血案的悲傷」。桃園地院依恐嚇罪判游翁拘役40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但考量游翁年事已高,游錫堃也具狀求情,予以緩刑2年。

游錫堃去年2月19日、3月2日陸續收到署名「游貴湘」的恐嚇信件,內文寫道「曾狂言摧毀三峽大壩的游錫堃,被人定義為再啟台海戰爭的台奸」、「或叫游錫堃一家人,承擔滅門血案的悲傷」等語,並附上2萬元匯票,要求他趕快離開台灣。

游錫堃收到信後,擔心家人安危,報警處理;游翁到案否認犯行,辯稱他是出於「關愛」及一番好心,勸游錫堃停止台美建交,並暫時離開台灣,待和平統一後再回來,不是恐嚇。

一審桃院認為,游翁信的內容,一般人看到都會擔心家人安危,確有恐嚇意味,而游錫堃收到立刻請他的辦公室顧問報警,足認已心生畏懼,考量游翁已87歲,可依法減刑,游錫堃也同意法院從寬判決,依恐嚇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游翁提起上訴,高院審理期間,因游錫堃再次具狀表示:「游貴湘之行為雖出於對政治之關心,然亦應克制自身情緒,理性表達意見…惟念其年事已高,懇請法院依法從寬處理」,且游翁雖然否認犯罪,但坦承寄信事實,故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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