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指出,勞動部應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外界關心首任董監事、執行長人選,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受訪時指出,首任的「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董事長將由她兼任,希望藉此落實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意旨,做好預防及重建的工作。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的經費來源主要為「職業災害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2成及歷年經費執行賸餘額度範圍內編列經費」,若依勞動部推估,成立財團法人統籌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相關工作,所估經費含設立基金1億元,及初期營運每年需補助費用2億元。
而依近期預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監督及管理辦法」草案,提及若董事、監察人為軍公教人員者,其兼職費之支給,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規定辦理;董事、監察人非為軍公教人員 者,其兼職費支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規定辦理。
草案也指出,若為專任董事長、執行長不超過勞動部部部長待遇;副執行長、技術及其他專業從業人員,不超過勞動部比照簡任第14職等政務次長待遇。
為了趕上在明年5月1日上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職災重建法人的董事長名單近期就要向法院登記,許銘春說,董事名單大概已經勾選,持續徵詢當中,但首任她會自己擔任董事長,盼能落實通過的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意旨,做好預防及重建的工作。
許銘春提及,過去的職災大多僅偏重在職災後的補償,但未來職災預防及重建會透過該法人以加強及落實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意旨,真正照顧到所有職災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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