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違反重訊規定 證交所開罰3萬元
證交所表示,勤美(1532)子公司璞真建設今(110)年2月27日簽約出售不動產予關係人,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相關規定,惟勤美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上述規定,故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勤美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證交所表示,勤美(1532)子公司璞真建設今(110)年2月27日簽約出售不動產予關係人,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相關規定,惟勤美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上述規定,故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勤美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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