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1日表示,明年元旦起將有2項新措施,包括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將取消「未達30分鐘免收費」的規定;另高雄港離岸風電作業船收費方式即將於本月下旬公告,明年1月1日起收費。

國道上常有貨車因為未將貨物綑紮牢固,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此前交通部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2019年9月16日起實施「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但卻設了「散落物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免收取費用」的「佛心」規定。但顯然無法發生提醒作用,2020年散落物件數仍高達4萬4951件,5年來不減反增,比2019年3萬9780件、2018年4萬1757件、2017年4萬2729件及2016年4萬3313件都還要多。

因此近期高公局修訂「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明年元旦起取消散落物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免收費規定。

根據新費率,未來國道散落物處理費每個車道每半小時收3000元,不到半小時也以半小時計,若掉落物占了2個車道就乘以2,以此類推。換言之90分鐘以上未達120分鐘且占了2個車道,將須付費2萬4000元,以此提醒用路人愛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的生命。

此外,為配合國家發展離岸風電政策,服務各式離岸風電作業船到高雄港作業需求,「高雄港離岸風電作業船收費方式」預定本月下旬公告,明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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