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洪銘鴻指出,個人綜所稅免稅額提高4千元至9.2萬元,標準扣除額將調高4千元至12.4萬元,薪資所得、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皆調高7千元至20.7萬元,自2022年上路、2023年報稅適用。

此外,2021年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將調高1萬元至19.2萬元,2022年報稅適用。

至於房地合一實價課稅2.0新制已於2021年7月1日開始實施,且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並於2021年7月1日後出售者,均適用新制課稅規定。洪銘鴻表示,課稅新制包括持有五年內出售適用35%以上重稅、納入預售屋、個人與營利事業之適用稅率趨於一致及所交易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50%以上係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者視同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課稅。

在遺贈稅方面,遺產稅免稅額由1200萬元調整為1333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也從每年220萬元調整為244萬元,自2022年上路。

另外,洪銘鴻指出,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有望日出,未來台商在境外公司保留的盈餘,不論是個人或公司,在符合一定條件下,都將視為盈餘分配,需在台灣繳納所得稅,使以往透過境外公司保留盈餘達到稅負遞延的效果將不復存在,亦即境外公司之盈餘將提早實現並需提前繳納所得稅。個人與企業均應儘速思考因應之道,包括集團司之投資架構調整與個人股東之股權結構調整,避免因CFC上路後造成重複課稅情形。

KPMG安侯建業也表示,新版稅捐稽徵法三讀後上路,有三大重點,包括減輕租稅負擔如降低滯納金、維護租稅公平如提高重大逃漏稅罰鍰、錯誤稅單的退稅期限統一為十年。

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將滯納金上限從15%改為10%、暫緩移送強制執行應繳納稅額比例由1/2降為1/3等,有效降低民眾逾期繳稅負擔。本次修正案將不正當逃漏稅罰金從現行6萬提高到1千萬、情節重大最高可罰1億,等於我國大幅提高「刑事罰」。

另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時限,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因此個人、企業若發現類似溢繳稅款狀況,應提早提出退稅申請,以免逾期而喪失退稅權益

洪銘鴻也指出,公司投資架構新制有望出爐,如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已於通過行政院審查,目前尚由立法院審議中。但由於本次修正提案內容更是傾向促進企業併購能夠更有效率的進行,備受各界關注。綜觀本次修法,內容包含放寬非對稱式併購、明確化無形資產項目、提供新創公司個人股東股利所得緩課的租稅優惠,並增進股東資訊請求權及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等。

而生技醫藥產業發展特例修正及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有望強化留才攬才,立法院於2021年12月21日三讀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將原本租稅優惠期限修正延長,同時增訂五大利多,包括促進「製造」與研發並重、接軌國際醫療發展、促進投資生技產業、鼓勵留才攬才、促進租稅公平。

洪銘鴻也表示,經濟部為持續協助產業掌握後疫情時代智慧轉型趨勢,推升新一波投資動能,並於短期內提升國家整體資安防護能力,爰修正展延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投資抵減之適用年限,並納入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優惠項目。

另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通過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且預計將於2023年實施。而在2021年12月20日所發布全球最低稅負制規範範本(Model Rules)中,已明確規範全球最低稅負制適用門檻之判定原則及有效稅率之計算規定,宜儘速評估因應方案以降低其衝擊。

洪銘鴻指出,台韓所得稅協定已於2021年11月17日完成異地簽署,該協定提供合宜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重複課稅,甚至減輕稅負,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及其他稅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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