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指出,加拿大是台灣的重要經貿夥伴,2020年台加雙邊貿易總額約為55億美元,台灣為加拿大在亞洲第六大貿易夥伴,台灣對加直接投資累計金額逾2.56億美元、加商來台投資金額累計逾5.57億美元。我與加拿大啟動FIPA探索性討論,是強化雙邊經貿關係重要的里程碑,對於加拿大深化印太區域合作,及我與理念相近夥伴加強經貿連結也有助益。

雙方也同意,在進行台加FIPA探索性討論的同時,未來也將持續強化供應鏈的韌性,並發掘商業機會,另將促進新興議題合作,包含科技、原住民、教育等議題,共同推動雙方包容性成長與貿易。

行政院經貿辦指出,2021年加拿大更新「投資促進及保障協議」範本,作為未來對外談判的基礎。包含:投資促進及便捷化、投資保障、投資自由化、包容性,所謂包容性如提升原住民、中小企業、女性參與權益等特色。

至於具體內容,投資保障範圍,包括外人投資的設立、收購、擴充及營運等;公平待遇原則,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最低投資保障範圍、限制實績要求等。

還有投資許可申請程序透明化,例如地主國應提供投資許可申請進度資訊、並應於合理期間內完成;提高投資人與地主國爭端解決程序的透明度與公共參與,例如公開審理;促進多元與包容,例如鼓勵企業選任女性高階經理人、鼓勵選任女性仲裁人、賦予仲裁庭指派原住民專家證人的權利、建立小額爭端解決程序以利中小企業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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