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台商被控於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舉辦餐會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拉票,而被以《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起訴,並遭判刑。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日表示,應該是賄選所致。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要查全部查,不要只辦在野黨。
中國長沙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4名台商,被控在總統大選期間舉辦餐會,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拉票,被認定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而遭起訴,台北地院判決林3年10月,副祕書長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各1年8月,可上訴。
蔡易餘指出,自己並未聽聞此案,也沒有看過判決書,所以不了解此事細節,但一般來說,會因為這樣的原因而被認定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應該就是因為有賄選的行為所導致。
張其祿說,一般而言,會因此而被起訴,可能是金額超過法務部規定的39元上限,或是餐會時間接近選舉期間,所以被認定違法。
張其祿表示,據了解,此案是因為被告提供頭等艙機票、住宿、餽贈電器等等,若查證屬實,也沒話說,但希望是齊一的標準,不要只辦藍不辦綠,要查就全部都查,不要選擇性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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