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中央路旁的人行道和騎樓常被占用,加上路面多處龜裂、破碎、斜度過斜等問題,導致身障者無路可走,被迫和汽機車爭取慢車道,容易釀造交通事故;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接獲陳情,今與花蓮市公所、花蓮縣警察局等單位前往會勘,要求盡快將路權還給身障人士。
身障者游勝雄表示,自己時常遇到車輛違停人行道上,導致無法通時,勢必得走出騎樓與汽機車爭道,且有時路面坡度太大,車子易往馬路上衝,若突遇車速過快的汽機車時,容易對生命造成威脅。
他說,很多建物興建依舊有法規施作,造就身障者在騎樓或人行道上行走上有危險,除盼中央修法,並期望地方政府在設計人行道時,以身障者的角度而非以自己的視角進行設計,驗收時也帶著輪椅進行,這樣較能實際體會身障者的需求,做出較友善的公共空間。
楊華美表示,接獲很多身障者反應,長期以來,要經過中央路到慈濟醫院就醫或復健時,人行道路上被機車、汽車、盆栽、路樹、變電箱及廣告旗幟等佔用,導致通行寬度不到80公分,輪椅族無法通行,必須繞到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且人行道路面過於傾斜、破碎,不利輪椅族通行。
中央路人行道因多項缺失,不友善身障者通行,楊認為,花蓮是高齡城市,除身障者,還有許多長者需使用輪椅,若遇到這些障礙時,「是要走車道?還是人行道」,不過法規規定必須走人行道,因此要求相關單位應盡快將路權還給身障者及長者。
花蓮市公所建設課課長徐國城表示,會勘發現人行道上有許多活動物品、機車等物,市公所會配合花蓮縣政府及花蓮縣警局盡力排除佔用人行道的問題,針對路面破碎、坑洞等硬體設備缺乏部分,則會優先處理,並會向縣府討論,提報計畫爭取人行道的整體改善。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業務組長司俊華認為,有些用路人只顧自己方便,任意停放汽機車,造成身障者路權受損,未來也將會請各派出所加強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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