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兆豐弊案的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台北地檢署查出,他在兆豐銀行董事長任內處理台灣海陸運輸集團1.2億美金貸款案期間,與前兆豐銀行敦南分行經理陳世明,帶著妻子、祕書、親屬等多人接受該集團以私人飛機到馬來西亞招待打高爾夫球、食宿高檔旅遊,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蔡、陳2人。
蔡友才被控設立鑒機公司,再違法放貸給客戶,透過轉投資鑒機獲利2.25億元服務費,並在美方重罰57億餘元前賣股避損,遭檢方求刑12年。台北地院2020年一審依偽造文書判蔡應執行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檢方指控蔡涉犯特別背信、洗錢、內線交易均獲判無罪。目前全案正在高院審理中。
起訴指出,台灣海陸運輸集團負責人蘇信吉,為籌措向韓國定作購買大型新船資金,自2000年2月3日起,以旗下A DUCKLING、C WHALE等境外公司向兆豐銀行貸款,之後蘇等蔡友才接任兆豐銀行董事長後,再以集團多家境外公司向兆豐銀行貸款,其中自2011年5月貸款的部分案件,甚至無須提供擔保即獲核貸。
甚至有海陸集團貸款案,借款金額由原本美金1500萬元,逐步提高到2500萬元至4500萬元不等金額,總計海陸集團共計獲兆豐銀行核貸美金1億2240萬元。至2012年底,該集團因業績下滑,出現逾繳貸款本息情形,2013年6,該集團向兆豐銀行貸款的1億2240萬元中,竟有9666萬多元美金遭轉列呆帳。
蔡友才及時任敦南分行經理陳世明,明知海陸集團向銀行貸款,卻接受該集團負責人蘇信吉邀約,於2012年10月8日以實地訪查該集團在馬國設立特殊鑽油平台之海上油礦開採計畫之預定地作為名目,由蔡友才帶著妻子、祕書、陳世明及未成年姪女,一道搭乘蘇的私人飛機前往馬國沙巴地區的亞庇旅遊,並入住當地度假酒店、在高爾夫球場進行球敘,翌日才搭私人飛機返台。蔡一行人的交通、食宿及旅遊、球敘等費用全由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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