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譽為緯來體育台「三朵花」的女主播呂佳宜,被陳姓同事的妻子控訴是小三,陳妻2020年查看丈夫的行車記錄器,意外發現2人外遇,呂佳宜不僅與陳男在車上親吻,還多次甜喊對方老公,說到「我想和你在一起」等語。新北地院近期判處呂女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妻指控,她與丈夫育有一女,生活簡單幸福,但丈夫卻與呂女私下有親密交往,2020年8月間曾在車上互訴愛意、調情,呂女在車上稱「你對我真的很重要,我不能沒有你」、「我是很愛你的」、「你知道我很害怕,你答應我說會離婚」,而陳男為了安撫呂,也多次稱「我不會走,你看著我我不會走了」、「好,來讓我抱一下,你是我的寶貝」、「我也是那麼愛你,不然我不會那麼在乎你,你知道嗎?親我」。

陳妻在行車記錄器內,發現呂女與丈夫多次親嘴、調情後,曾警告2人不要再有來往,未料2人又在數月後再度通話,多次以老公、老婆暱稱,陳男曾在電話中說到「如果我給妳那麼大的壓力,我們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陳妻指控2人過去曾一同赴日本、美國等地過夜、出遊,已不寄望丈夫回心轉意,她身心也嚴重受創,因此控訴呂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

不過,呂女辯稱,陳男是她多年合作搭擋,因其情緒暴躁,她曾另找其他工作搭擋合作,2020年8月間陳男突然向她下跪告白,並不斷用工作控制她,將她拉扯上車,基於人身安全,才會附和陳男,行車記錄器內也有錄到她的泣叫聲、喊痛聲。

呂女表示,她在車內會提到「我想和你再一起」等語,只是希望能和陳男再繼續一起工作,而會說我愛你等語,也是因為被陳男強迫發誓、復述,而陳妻指控她曾多次與陳男出國,也僅是單純的公務出差行程,並非約會遊玩。

不過,法官勘驗錄影檔案等物證後認為,呂女與陳男在車上有擁抱、親吻等舉動,呂女甚至曾向陳男表達共同生活的憧憬,而陳男與呂女也有互稱「老公老婆」、傾訴愛意、肢體親密接觸等親暱互動行為,顯見2人已逾越正常社交往來分際,破壞陳男夫妻間的圓滿。

雖然呂女辯稱是基於人身安全、順利完成工作等考量,因此附和安撫陳男,但勘驗錄影檔案,沒有陳男強拉呂女上車的狀況,且沒有看到呂女又繼續拒絕陳男或表達害怕的意思,只有提到「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能沒有你」等語,明顯不合情理,且呂女有提到「就像我不會逼你離婚一樣」、「我覺得你好像沒有前幾天那樣愛我」,證明2人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份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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