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召開私校諮詢會,研議花蓮國光商工、屏東志成商工、雲林益新工商、嘉義大同高職與台南華濟永安高中等5校解散董事會議案。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0)日證實此事,後續也將依法展開財產清算等相關作業。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37條規定,已停辦私校必須在3年內完成復辦、新設、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變更為其他法人。

立法院教文會今日邀請教育部列席報告,針對5所私校後續,潘文忠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當中不只國光商工爭取改辦文化藝術基金會,先前也曾有學校提出轉型計畫,想改辦長照機構,卻都被打回票。

潘文忠說,甚至在日前的私校諮詢會議間,還有其他學校提報轉型計畫書,看來並不瞭解事情的嚴重性,讓在場委員感到詫異。

潘文忠指出,過去看到部分私校所提出的退場計畫,確實有不足,甚至有部分申請改辦使用,計畫呈現的卻是非常低密度的校產應用,缺乏公益性、可行性,因此被教育部駁回。

潘文忠強調,私校諮詢會審視5所私校的狀況後,確認所提的改辦、轉型計畫未在3年期限內完成,將提請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財產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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