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工傷求償案,2018年最高法院判決RCA及湯姆笙等4家公司賠償262名員工5.1億元確定,最高法院11日再判24人共獲賠5470萬元,另為222人求償約11億部分,遭更一審駁回部分,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RCA(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被控從1970年起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致癌物,讓勞工用水及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汙染,高達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21年前起員工們展開長期抗爭及司法訴訟。
RCA二軍1115名員工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罕見採用「總額裁判制度」,並認定未發病但健康權受損,就可獲得賠償,判決RCA、湯姆笙等4家公司連帶賠償破紀錄的23億300萬元,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尚未作成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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