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經濟之精神,農委會預告「農會法」修正,其中為強化中華民國農會專業效能,將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全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表示,專業理事也應該由農會選出,中央假借修法介入農會自治,根本是強取豪奪人民團體的經營模式。
農委會表示,為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趨勢及國際經貿整合的挑戰,農會需要朝更專業化方向提升來保障農民權益,因此特別推動「農會法」修正,就「端正不良選風」、「強化農會自治」、「增進員工素質」、「維護會務推動」、「強化中華民國農會專業效能」、「擴大農漁合作投資」等6大面向提出修法。
其中「農會法」19條修正,為協助推動農業政策,參考先進國家農民組織之精神,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其名額不得超過理事總額三分之一,不影響現行選任理事選舉席次及方式,增進中華民國農會經營效能。
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表示,中央指派會牽涉到團體的自治權,例如公司有獨立總監,但也要由股東選出,專業理事應該要限定資格,並由具意願的人來報名參選,最後還是要由農會選出。
張永成批,政府不能假借修法介入農會自治,中央指派根本是強取豪奪人民團體的經營模式,如果農會某種程度已經不符人民期待,才能有政府介入經營的模式,但是全國農會的經營國人有目共睹,「難道我們做得不好?介入要有所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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