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持人李艷秋為了母親遺產與二哥李金水反目,3年前兩人因遺產民事訴訟出庭時,李艷秋當庭斥責二哥「貪婪」,為此被二哥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一審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事件發生在不公開審理的法庭內,李艷秋也沒有恣意謾罵,判她免賠;李金水不服上訴,台北地院二審今再判他敗訴,全案確定。

當年李母過世後,2020年2月14日李艷秋、李金水就分割母親遺產前往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出庭時,李艷秋不認同二哥主張的分割遺產方式,當庭數落二哥「貪婪」等語,李金水於是提告妹妹涉嫌公然侮辱。後來檢察官查出,當時全案採取不公開審理,沒有外人在庭旁聽,因此不符合「公然」要件,將李艷秋不起訴。

刑事部分不起訴後,李金水又繼續提出民事求償,主張當時在庭還有書記官、家事調查官等人,李艷秋所言使他的人格蒙受負面評價,向妹妹要求精神賠償。法官認定,當時確無不相關民眾在場,外界也是後來媒體報導李金水指控李艷秋公然侮辱或不起訴,才得知事發經過;而李艷秋指摘李金水「貪婪」,是針對分割遺產方式的訴訟攻防,並非拿不相干的事加以謾罵二哥,因此判決李艷秋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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