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動保團體通報,永和區民眾未取得合法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私下進行家貓繁殖,並將仔貓以每隻3萬5000元出售,並將訊息刊登在刊登網路,動保處22日聯合警方與動保團體一同前往該民眾家中,現場查獲3隻成貓、1隻仔貓,經查該民眾私自繁殖販售貓事證明確,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13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現場查獲的陳姓販售人為33歲馬來西亞人在永和區租房,共飼養1公1母布偶成貓,均未絕育,以及另一隻已絕育英國短毛貓,其中布偶貓產下3隻仔貓,他坦承以3萬5千元要賣出布偶幼貓,已收取5000元訂金,貓咪雖然照顧得很好,但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私下繁殖及販售貓已經違法動保法;他表示,自己是在6年前才到台灣定居,並於去年開始飼養布偶貓,因為對台灣相關法規並不熟悉,所以才會觸法,對此感到相當懊悔。

動保處提醒,以往非法繁殖場動物數、規模都屬大量,這案屬家庭式家貓繁殖販售樣態,擅自販售自家犬貓仍會依法裁罰,民眾在網路上購買寵物,需確認是否有特定寵物許可證字號,請務必再仔細詳查該幼犬幼貓的寵物登記資料,寵物來源場許可證字號及母犬(貓)晶片號碼,可至特定寵物業管理系統(https://reurl.cc/yejoka)利用「商用特定寵物來源追溯」查詢及「合法寵物業者名單」查詢功能,可馬上知道該寵物來源是否合法。

#販售 #民眾 #許可證 #動保處 #布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