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嚇阻酒駕,高雄市交通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今(28日)在官網上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及無馬賽克照片,今日公布的名單為5名累犯,均為2度酒駕遭逮。
高雄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對於屢次酒駕違規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自本月28日起於網站上公告。
交通局說明,今日初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5位,皆為109年至11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於111年4月初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交通局呼籲,除了勿酒駕外,也提醒勿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場合或飲酒後隔日,可以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銷)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累犯者並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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