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鵬表示,該合併案目前僅7個股東執行異議,占股本2.35%,併購案換股價格,同時參考台灣大併台灣之星淨值價格,ㄧ切都在合理範圍中進行。
陳鵬打趣表示,對於台灣大當天在股東會提出反對合併是很疑惑的,「自己(台灣大)用淨值買台灣之星,但是說別人(遠傳)用淨值買、為什麼別人(亞太電)就不可以合併」,且自從宣布併入遠傳後,台灣大從未對此事情進行接洽,至於小股東自救會部分,也都沒有和公司聯絡。
亞太電在4月15日舉辦臨股會現場,當天身為亞太電第四大股東的台灣大也派代表參加,台灣大代表在現場,依照企業併購法,台灣大不同意亞太電所通過與遠傳合併案,並放棄對相關合併案表決權,其也強調,如果依法經過股東會通過此合併案,將要求亞太電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台灣大股東持有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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