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2020年12月1日三讀通過「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規定在台南輸入、輸出等國、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他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市議會認為,此一自治條例修正案是反映人民心聲,希望能安心、安全地食用豬肉,且經大會通過,代表所有議員們都已盡了一己之責。

議會強調,對於13日憲法法庭的判決,相信是做了充分考量而做出的判決,本會予以尊重,但仍請台南市政府站在照顧市民身體健康的大前提,審慎處理「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是否要再修正及台南市萊豬販售相關事宜。

#臺南市 #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台南市議會 #豬肉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