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於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認為稅務訴訟案件有其專業,審理上也曠日廢時,建議是否能設置「稅務審查官」的制度協助法官,提升審判效率?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說,會通盤考量。

江永昌指出,稅務訴訟案件上,涉及專業帳冊及會計紀錄等,審查上曠日廢時,如果能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技術審查官一樣,設置稅務審查官,相信對法官在審理稅務案件會有所幫助。

張國勳對此表示,在行政法院組織法中,有財經司法事務官的設置,他們的出身背景,有會計師資格或曾在稅務機關任職過,都有其專業,可以提供法官專業上的協助。至於設置稅務審查官的概念,現在司法院正在研議是否要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會對此做通盤考量。

此外,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時關切司法院與行政院於24日第二次核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的適用期間,為5月25日起至8月24日止,為期3個月,施行地區為全國;為何適用期間是3個月?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回應,疫情高峰期會有多久,司法院與行政院沒辦法精準預測,因此先用3個月時間,到期前會再檢討,短期內趨緩也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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