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一名三線一督察上月30日晚間與友人在熱炒店喝完酒後,獨自酒駕自撞安全島,酒測值高達1.0MG/L,事發影片曝光,可見該督察的轎車輪胎疑似爆胎、發出嚴重摩擦火光,行駛一段距離後車身搖晃衝撞分隔島;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對此震怒表示「犯了警察的天條!」
該名張姓督察當時酒駕影片曝光,他的轎車疑似失控打滑後輪胎處出現摩擦火光,疑似有爆胎情形,接著車身一路偏移後就撞向路中分隔島,後方民眾見狀立刻報案,仁武分局員警獲報到場處理,沒想到該名督察酒測值達1.0MG/L,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犯了警察的天條!」,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相當震怒,表示深惡痛絕,從重嚴懲,絕不寬貸,並追究連帶責任;高雄警察局表示,身為督察人員,竟未能以身作則,知法違法,犯下「警察不可饒恕之酒駕行為」,顯已不適任督察工作,除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將張姓督察記一大過懲處並調降為一般專員職務外,年終考績將考列丙等重懲,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以示對酒駕員警絕不寬貸。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