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深圳特區報》報導,起糾紛事件的當事各方表示,網傳相關訊息多處與事實不符,他們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調查處理,並承擔應有的責任。
針對網傳資訊中提及的張女為「國企書記夫人」一事,深圳市國資委7日發布情況通報表示,該部門高度重視並成立工作專班,經核實,網傳資訊提及人員為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任監事會主席張曉中。經民政部門核查和個人事項報告核對,張曉中於2017年離異後未再進行婚姻登記。經工作專班核查,暫未發現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涉事張女(女)及其名下企業有經濟聯繫和業務往來。通報同時表示,如後續發現張曉中存在其他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布。
張曉中受訪時表示,他與張女於2021年9月經介紹發展為情侶關係,寶能城市公館公寓和涉事車輛均是女方資產。張女受訪時稱,她在與張曉中相識前已購買寶能城市公館公寓和涉事車輛,車位為購房時開發商贈與。網傳的「婚宴照片」為兩人2021年10月舉辦的確定情侶關係儀式時所拍。
張女表示,「50台賓利車」為糾紛過程中情緒失控下的氣話,「覺得很羞愧」。糾紛當事人龐某也對此事表示歉意,並希望事情依法依規得到解決。
據報導,位於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竹園社區的糾紛事件所在地「寶能城市公館」於2012年12月通建成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公寓共1701戶,規畫地下停車位2127個。糾紛源頭是地產商售公寓時附贈車位使用權,共贈出324個停車位,並標明附贈停車位編號。住宅業主則認為地下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長期糾紛、涉訟。
針對車位使用權問題,此前已有業主就寶能地產附贈停車位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訴訟。福田區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3日判決原告敗訴,認定開發商簽訂《車位使用權贈與合同》未侵權。其依據為大陸《物權法》及《民法典》規定,未列入共有建築面積分攤部分如車庫、車位等所有權和收益權均屬於賣方,賣方有權自主確定上述物業出售、出租或附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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