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訂定2025年我國定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總發電20%,多個廠商投入離岸風電開發,沃旭能源投入「旭風二號/旭風三號」開發,今天二度闖關環評小組初審,順利通過初審,也是第三階段離岸風場中,首個通過環評初審的開發單位。
由於第三階段離岸風電相關規定中,經濟部開發商需先取得環評初審「有條件通過的審查結論」及其他相關文件才可參與競標,因此通過環評初審成了開發單位的重點。
開發單位表示,計畫場址位於彰化縣外海區域,旭風二、三號場址面積分別為83.5及73.0平方公里;距岸最近距離分別為50.3及38.8公里,並排除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飛航管制區、軍事管制區、人工魚礁禁漁區、保護礁區等環境敏感區位。
開發單位說,規劃每風場單機裝置容量約11至16MW,最大風機設置數量不超過68部,總裝置容量不超過750MW、風機葉片直徑介於210公尺至250公尺之間,最高葉片高程為305公尺,風機掃風區域不超出本計畫場址邊界範圍。
而為減少水下噪音影響,開發單位表示,如果地質調查後認為行,將採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係利用壓力差使基礎沉入海床面下,因此無須進行打樁。
但有環評委員質疑共同廊道、穿越中油油管如何處理等,經濟部代表說,本案為電纜使用既有廊道,至於其他如台中、新竹及苗栗等則會與台電共同規劃,預計6月底就會規劃出共通廊道,至於管線部分則要以中油天然氣管線為主,電纜則可以從其上方或下方繞過。
專案小組最後要求開發單位應承諾風場與風場間均留設2公里以上之鳥類通行廊道,以及除特殊情形外,海纜埋設深度至少1.5公尺,也要求開發單位應據細部地質鑽探結果,如地質條件允許,應使用負壓式沉箱基礎,最後通過環評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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