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要小心,否則可能撞出嚴重後果。金門沙美街頭今日清晨就發生這樣的交通事故,導致2車受損也嚇壞附近商家。警方提醒,不當開啟車門,影響他人安全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600元。
警方說明, 今(16)日上午06時55分左右,黃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在金沙鎮博愛街50號前路邊停車後,未注意後面來車欲開啟車門時,遭陳姓民眾駕駛之自小客車從旁擦撞,造成雙方車輛均有受損,所幸2人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有關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湖分局提醒用路人,汽車駕駛人及乘客上、下車時,反手開車門,應注意轉身查看後方有無來車或行人,確認無人、車後,車門先開啟約15公分,再次確認安全無虞後,始開啟車門迅速下車。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一明訂,「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時,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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