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姓男子在網路上結識未滿18歲少女,與「互換裸照」為由,陸續取得對方自拍胸部、腹部的不雅照片,唐食髓知味,繼續要求少女拍更多的照片給他,恐嚇不從便要將照片上傳網路,造成少女驚恐生活出現異狀,親友獲知後報警逮捕唐男,士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家住台中市的唐男,2021年10月透過網路結識被害少女,唐透過閒聊取得對方信任,竟提出「互換裸照」的要求,涉世未深的少女後來陸續自拍胸部、腹部傳給唐。

唐後來不斷索討各種裸照,還要少女拍更大尺度的照片,少女不從,唐便陸續恐嚇「那我要把照片傳出去囉!」、「等等就傳出去囉!」、「要傳出去了嗎?」,少女不堪其擾心生畏懼,後來被迫又拍了數張照片給唐。

起訴指出,少女此後精神狀況受損,經常低頭沉思、課業表現亦有影響,經家人關心詢問後,才知遭唐恐嚇,循線報警將他逮捕。

唐應訊時坦承索討裸照,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為唐男恐嚇未成年人,脅迫對方拍攝不雅照片,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3項,引誘、脅迫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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