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人被騙至柬埔寨案,台灣高檢署日前邀集台北、桃園、高雄地檢署及刑事局、調查局召開「詐騙國人至境外從事電信詐欺案件相關策略」研商會議,會中達成建置「被害人及被告資訊整合資料庫」,蒐集各項入出境資訊,運用大數據分析,溯源追緝幕後人蛇集團,並對在臉書等網路社群發布誘騙使國人出國之不實訊息,加強網路巡邏,強力偵辦,並聯繫刪除等4項辦案共識。

另據最高檢察署統計,截至8月19日為止,各地檢署偵辦柬國人口販運等案件,受理件數計65件,被告共111人,指揮案件60件、羈押人數37人、救回人數28人、傳喚人數86人、扣案不法所得新台幣15萬4500元。

高檢署22日召集檢警調開會,針對「識詐」、「堵詐」、「阻詐」及「懲詐」共11項議題,研議策進作為並達成4項共識,包括1.警方於機場報到實施關懷提問時,如查知顯有犯罪嫌疑者,應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2.建置「被害人及被告資訊整合資料庫」,蒐集各項入出境資訊,運用大數據分析,提供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查詢,向上溯源,強力追緝幕後人蛇集團;3.對於救援返國之國人,經鑑別為犯罪被害人者,應即通報相關機關,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規定,給予協助,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亦應適時介入關懷,提供協助;4.針對在臉書等網路社群發布誘騙使國人出國之不實訊息,加強網路巡邏,強力偵辦,並聯繫刪除。

此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楊治宇在會中轉達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1.全面清查赴柬埔寨等地區人士,如有可疑線索,儘速釐清案情。2.加強「掃黑工作執行小組」,掃蕩不法幫派、人蛇集團組織;3.檢察機關以專責專股偵辦此類海外人口販運案件;4.調查旅行社相關資料,並與航空公司合作,就可疑線索主動展開調查;5.如遇案件無管轄權時,急迫情形,應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必要之處分。各地方檢察署並應協助及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報請有管轄之檢察署續行偵辦;6.警政署成立報案專線電話02-27652122-5,檢舉人並有檢舉獎金;7.鼓勵自首及偵查中自白,減免其刑,以溯源瓦解不法集團,作為檢察機關偵辦此類案件之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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