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因妨害自由、毒品及跟騷法移送宜檢偵辦,最終經宜蘭法院裁定羈押。(宜蘭縣警局三星分局/吳佩蓉宜蘭傳真)
全案因妨害自由、毒品及跟騷法移送宜檢偵辦,最終經宜蘭法院裁定羈押。(宜蘭縣警局三星分局/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三星鄉27日凌晨2時許發生擄人案,44歲胡姓男子報案,稱32歲江姓女友遭40歲張姓前男友求合不成持槍擄走;警方鎖定涉案人車,火速於冬山鄉攔車救出被害人,並於張嫌車上起獲瓦斯槍及吸食器,因江先前有聲請保護令,全案因妨害自由、毒品及跟騷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宜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縣警局三星分局表示,27日凌晨2時50分獲報在三星鄉大埔中路有民眾糾紛,警方赴現場了解,張嫌因求江女復合不成便持槍擄人,警方遂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及車辨系統,鎖定涉案人車並沿路追緝,同日凌晨5時許,在冬山鄉香和路前後包抄攔車救出被害人,於張嫌座車內起獲作案用瓦斯槍 1把及吸食器1組。

因之前江女身體有遭張嫌持刀劃傷跟精神暴力,於8月18日向羅東分局聲請保護令,全案因妨害自由、毒品及跟騷法移送宜檢偵辦,最終經宜蘭法院裁定羈押,該案也是自跟騷法上路以來,為縣內第2件將加害人羈押案例。據了解,張嫌有毒品、竊盜等前科;胡男跟江女也有毒品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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