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愛上已婚的張姓男子瘋狂求愛,2人發生不倫戀之後,張提分手卻遭王女報復恐嚇,張姓男子的徐姓妻子也飽受精神折磨,徐女對王提告求償300萬元,一審認定超過請求權時效判徐敗訴,上訴後,二審認定沒有超過時效,改判王女賠償40萬元確定。
徐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她與張在2001年結婚,並育有一子,但王女明知張已有家室,竟仍積極追求、頻繁贈送禮品、邀約吃飯,並傳送Line訊息「吾愛」等,且不時趁她或子女不在家時到家中幽會,與張男發展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關係長達8年。
張男在2019年5月18日向王女提出分手,王女因挽回張未果,而向張男及徐女砸車、噴漆、以三秒膠堵住其家門鑰匙孔、冒名張貼公告出售住家肢體暴力攻擊等,徐女為此痛苦不堪、長期失眠,求償300萬元,法官判賠4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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