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不滿就讀高中的兒子曠課100多節,氣得動手狂揍兒子,造成兒子頭部多處挫傷。兒子事後不爽怒告老爸家暴。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吳男未能理性與兒子溝通,兩人迄今尚未和解,判吳父3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1年12月20日,吳父收到學校寄來的曠課通知單,表示就讀高一的兒子不到一學期就曠課100多節。吳姓少年返家後遭到吳男質問,父子爆發口角衝突。吳男一時氣不過,動手暴打兒子頭部。
吳姓少年被打後,氣得到警局直接報家暴,警方帶吳姓少年去醫院驗傷,發現他右前額、左耳後方都有挫傷且紅腫,依規定製作筆錄並通報相關單位。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動手教訓兒子。法官認為,吳男未能理性與兒子溝通就動手,實有不該。考量兩人迄今尚未和解,法官只好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吳男3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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