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越南籍女子涉嫌透過越南經營西藥房的妹妹及友人郵寄當地快篩試劑,標榜是越南最好用、準確度最高在臉書販售。專勤隊循線追查到阿嫻在台中的住處,現場除查獲最後一包已販售未寄出的7支快篩試劑外,還在簡易衣櫃中發成堆的待售藥品,後續除依法函送衛生機關裁罰,也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遭移送。
39歲的越南移工阿嫻4年前來台從事看護工作,今年5月期間因為看到疫情升溫,竟動念想藉機發疫情財,透過在越南經營西藥房的妹妹及友人郵寄當地快篩試劑,以集貨方式運送來台後,在網路社群臉書販售,每支要價新臺幣200元,還標榜是越南最高檢驗品質,第一批在今年5月非法集貨入境72支,短短4天就搶購一空,臉書貼文還持續吸引數百人按讚留言搶購,也接到不少預購訂單。
移民署高雄市專勤隊網路蒐證後,循線追查前往阿嫻在台中雇主家的住處,沒想到一拉開房間內簡易衣櫃後,竟有滿滿的越待售的越南藥品,有止癢膏、酸痛藥、喉嚨痛等藥品,有的都已經包裝好準備要寄出,以及最後一包已販售還沒寄出的7支快篩試劑,這也讓雇主全看傻了眼,直呼:「那欸安餒!」,沒料到家裡竟成「越南西藥房」。
經蒐證調查後,針對她未取得醫療器材商執照不得販賣醫療器材及藥品,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規定函送衛生機關裁處;另外,阿嫻因擅自在網路販售新冠肺炎檢驗試劑等未經核准輸入的醫療器材,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遭專勤隊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阿嫻因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並當庭立下悔過書,獲得緩起訴1年機會。
高雄市專勤隊隊長趙志成表示,快篩試劑是第三級醫療器材,非取得醫療器材商執照不得販賣,也不可透過通訊交易販售,違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如販售的快篩試劑未經我國專案核准更涉刑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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