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中華大學碩論被控抄襲,中華大學20日公布審議委員會結果,認定該論文撰寫過程抄襲行為不成立,但有學術瑕疵,也建議通知結果時,應敦促林耕仁日後應以更嚴謹審慎態度從事論文寫作,另針對此瑕疵,學校敎評會也會檢討教師責任。
中華大學透過新聞稿指出,學校於於今年9月7日接獲具名檢舉信函,指林耕仁碩士論文「地區性民代的選民服務及滿意度調查之研究—以新竹市為例」涉嫌抄襲戴仁貴中華大學碩士論文「由使用者滿意度探討警政機關內部網站之客製化功能需求—以新竹市警察局局內資訊網為例」。
學校檢視檢舉函內容後,旋即決定立案,後依據「中華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相關規定,於9月14日成立本案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委員過半數為校外學者專家。
審議委員會自9月17日起共計召開5次審查會,基於檢舉信函所載內容、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說明、資料內容,釐清本案事實。
同時,也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之抄襲定義,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3點第3款「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之抄襲定義。
審議委員會認定,林耕仁就本案碩士學位論文之寫作,並未有抄襲戴仁貴碩士論文情事,因此本案抄襲行為不成立。
但審議委員會也認為,林耕仁碩士論文於目錄5.2.1標明其標題為「對推動警政資訊系統者的建議」,此一標題與戴仁貴君碩士論文目錄5.2.1之標題相同,而碩士論文內文5.2.1之標題卻為「對民意代表的建議」,但其內文中有關於此之實質撰寫內容亦為對民意代表的相關建議。此種目錄標題與內文標題的歧異,顯示林耕仁於碩士論文撰寫過程中,欠缺學術研究應有之嚴謹態度,難能謂為毫無瑕疵。
審議委員會也在調查報告中,建請學校於發函林耕仁本案處理結果時,應同時告知林耕仁此學術瑕疵,並敦促日後應以更嚴謹審慎態度從事論文寫作,而針對此瑕疵,學校敎評會也會檢討教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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