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逼近,台東地檢署指揮偵辦賄選案,查獲成功鎮長候選人之林姓樁腳、長濱鄉長候選人之賴姓樁腳、卑南鄉初鹿村長候選人之陳姓樁腳等人,以1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金額,向其選區內之選民交付賄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1樁腳准押。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謝慧中、邱亦麟分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及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成功分局,偵辦台東縣成功鎮長候選人林姓樁腳林、長濱鄉長候選人賴姓樁腳、卑南鄉初鹿村長候選人陳姓樁腳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
於昨日持搜索票搜索樁腳住所及其他相關處所,並傳喚樁腳及選民共37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樁腳林、賴、陳以現金1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金額,分別向其選區內之選民交付賄賂,約其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中林姓樁腳經法院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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