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關心有關我國食品業者向大陸註冊之補件期限,食藥署20日公布雙方往返電郵。
內容指出,我國在今年3月9日收到大陸來信,指稱我國食品業者註冊補件期限應為今年6月30日,與大陸去年10月13日通聯所提及的2023年6月30日明顯不同,因此在今年3月17日再次電郵大陸,詢問去年通聯所述之日期是否適用;大陸在3月30日明確回覆期限就是今年6月30日。
食藥署再次重申,食藥署輸中專區會隨時公布最新且正確資訊,凡有意願輸銷之業者,請至輸中專區查詢最新資訊,切勿聽信網路謠傳,以免影響自身輸銷權益。
食藥署再次強調,為讓我國食品業者順利出口至大陸,我國均依照大陸要求之格式與內容提供資訊予大陸,而註冊補件期限比起其他國家少一年,係不爭之事實。期待外界不要誤導民眾解讀大陸電郵文字原意,應一起面對大陸對我國之歧視待遇,共同努力爭取我國食品業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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