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38歲陳姓男子不滿愛慕的鄭姓女子在小吃部陪酒上班,一氣之下到店內堵人,撞見鄭女和柯姓酒客一行人準備搭車離場,現場爆發拉扯,柯男一氣之下、衝回車上拿謀生的魚槍朝陳男開槍,害陳男經送醫急救不治。高雄高分院重判15年,柯男仍上訴最高法院。但法院認為柯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2022年4月10日凌晨,恆春鎮一處小吃部外,陳男全身是血、倒臥在店外停車空地,警方獲報到場,隨即通知救護車將陳男送醫。
警方調查發現,陳男與鄭女疑似有感情糾紛,陳男不願鄭女在小吃部坐檯陪酒,一直吵著她不要上檯,卻遭到鄭女拒絕,還避不見面。
2022年4月9日深夜,陳男到小吃部內獨自開一包廂等候,看到鄭女與柯男等人酒酣耳熱之際還互動親暱。鄭女原本要搭柯男等人的車離開,陳男見狀竟上前作勢要將鄭女拖下車,柯男等人不爽,隨即發生扭打。
過程中,柯男跑回車上取出一把魚槍,直接瞄準陳男射擊,當場射中陳男左腋下。陳男疑似失血過多、送醫不治,柯男見狀也立刻逃離現場,警方事後循線將人逮獲。
一審時柯男強調自己沒有想要殺人,只是「誤射」,但法官審酌相關證人證詞,未採信他的說法,最後仍依殺人罪判他15年。
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柯男之訴,柯男不服,目前已提上訴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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