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近70歲的老翁阿周(化名)平時僅靠資源回收勉強維持生計,經濟狀況不佳,而他去年某日在街上發現一輛機車掛著一袋燒餅油條,一時起貪念後將早餐偷走,犯行曝光後慘被騎士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依竊盜罪將他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指出,阿周於去年11月某日上午11時經過桃園市一處街道,忽然發現停靠路旁的一輛機車掛著一袋早餐,而裡面裝有燒餅、油條及豆漿(總價值大約110元),竟心生貪念將早餐偷走。
事後,等騎士返回時察覺掛在機車上的一袋早餐不翼而飛,隨即報案處理。警方透過調閱監視畫面,循線查獲犯嫌為70歲的老翁阿周,檢方依法將他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審酌阿周過去曾涉犯多起盜竊案件,儘管已經服刑完畢卻仍一再犯錯,顯見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衡量其雖然坦承犯行,但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或賠償金額,因此依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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