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林姓男子的車牌遭註銷,網購假車牌於中彰投地區活動,他將車借給朋友,朋友占用私人停車位遭舉發東窗事發,林男到案坦承不諱,使用假車牌期間害車主被ETC扣了17筆國道過路費、共1074元,還有1張違規罰單,遭南投地院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32歲林姓男子的轎車因故車牌遭註銷,去年6月透過蝦皮拍賣網站以5000元購買假車牌,懸掛假車牌行駛於台中、彰化及南投等地,直到他將將車出借給簡姓朋友,朋友將車停放南投市祖祠路的私人租賃停車位,涉嫌占用私人停車位9月2日遭舉發,警方聯繫張姓車主移車,才讓懸掛假車牌案曝光。

檢警循線查出林男懸掛網購假車牌在中彰投趴趴走,使用假車牌2個多月期間,害張姓車主被電子國道收費系統ETC扣了17筆過路費、共1074元,還有1張在彰化縣的違規罰單,造成車主損失,也損害監理機關對車牌核發及管理的正確性;林男到案坦承不諱,沒收假車牌2面。

南投地方法院審酌,林男掛假車牌上路,破壞公路監理機關對車牌管理的正確性,考量他坦承犯行,加上高職肄業擔任貨車司機,經濟狀況勉強維持,依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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