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站吳姓鍵入員與張姓鍵入員,負責車輛檢驗線前段業務,需引導車輛過磅檢驗。吳與張卻勾結代辦車輛檢驗的業者,利用「手動抬車」多次放水使車輛合格、圖利代辦業者,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
檢方調查,吳與張分別在2020年10月30日、11月3日與12日替代辦業者過磅檢驗小貨車,卻無視代辦業者「手動抬車」使機器出現合格的結果,還另把不合格結果刪除作廢,圖利代辦業者1000元至6500元不等代辦費用。
偵查時,吳、張與其他代辦業者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吳與張涉犯圖利罪,並與代辦業者共犯偽造文書,考量他們在偵查庭中均坦承犯行,所圖利益小於5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請法院依相關規定減輕其刑,以利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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